其他省市項目申報通知
根據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獎秘〔2021〕156號)要求,現(xiàn)將安徽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根據《安徽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國科發(fā)監(jiān)〔2021〕37號),提名項目(人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重大科技成就獎:被提名人原則上應為獲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應突出被提名人的歷史定位和科學貢獻,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較高的學術地位。
2、自然科學獎:提供的主要論文(專著)應當于2020年3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篇。所列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省內單位。
3、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審依據。
4、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組織)應是在與安徽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境外人員(組織)。生產、經營、招商引資、貿易往來等不在該獎范圍之內。
5、外國人作為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國國內單位連續(xù)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6、列入國家、省部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并提交驗收報告。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醫(yī)學類項目,凡未列入國家、?。ú浚?、市計劃的自選項目,需提交單位立項依據及結題驗收報告,驗收時間應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凡未共同承擔國家、省部計劃(基金)的、無共同知識產權的,需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證明材料。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2020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8、2020年度經受理評審但未授獎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項目不得以同樣技術內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1年度省科技獎。(緩評及異議處理完畢不影響再次提名的項目除外)
9、項目技術內容未獲得過其他省部級以上政府科技獎勵。
10、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是安徽省內注冊的單位。
11、提名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的,將記入安徽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需求申請
1、各縣區(qū)科技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按照擇優(yōu)遴選、寧缺毋濫的原則,負責本轄區(qū)內項目篩選、初審工作,并將擬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一式一份,于5月10日前報(寄)送至六安市政務中心科技局窗口,電子版(PDF和word 版本)發(fā)送至403049858@qq.com。
2、市科技局根據各縣區(qū)及有關單位上報情況,向省科技獎勵辦公室提交提名需求申請,省科技獎勵辦公室向市科技局發(fā)送提名號。
(二)公示及提名書網上填報
1、被提名項目(人選)憑提名號進入省科技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http://61.190.35.98:800/egrantweb/)正式填報提名材料,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網絡提名截止時間,2021年6月4日中午12:00。
2、公示。項目完成人所在單位必須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附件2的要求進行,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市科技局通過網絡或書面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市科技局公示情況在網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系統(tǒng)。項目完成單位公示情況(公示內容word版本和公示照片)5月25日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備案。
三、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項目完成人仔細閱讀各類提名書填報說明和系統(tǒng)使用說明,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寫、提交提名項目。提名書的內容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創(chuàng)新和應用情況強調客觀佐證材料,強化誠信承諾。多個單位(人)共同完成的項目,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數量應嚴格按照《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填報。完成單位名稱以法人機構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
提名書主件的紙質版應為網上填寫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載打印。提名書主件所填內容應與附件中各類佐證材料有相互對應的印證關系。
四、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各縣區(qū)科技主管部門正式行文報送提名材料2份。其中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按可拆卸方式合訂成冊,A4規(guī)格紙張,打印方式單雙面不限,豎向左側裝訂,以“一、候選人基本情況”或“一、項目基本情況”作為首頁,請勿另加封面。于6月10日前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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